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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借”和“借到”有歧义。很多人会觉得,这能出什么问题呢?你以为就差一个字,很多人就会疏忽,但是这“借”和“借到”,这两个字虽然只有一字之差,但前者表示一种动作、行为,不能明确体现结果,后者表现一种结果。
“借”和“借到”,一字之差
民间借贷的效力,是以出借人将出借的款项实际交付给借款人作为生效条件。
“借”从字面上理解,仅仅表明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达成借款的合意,尚不能反映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。
“借到”则表明双方之间既存在着借款合同关系,也表明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了借款人,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出借人已经履行交付借款义务的证据。
简而言之,“借”一个字不能肯定将钱拿到手,“借到”则不同,表示钱已到手是一种事实结果。
律师提醒:
1、在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,出借人凭“今借”借条向法院起诉,要求借款人还款,借款人对出借人是否交付借款提出抗辩的情况下,法院很可能不会支持出借人的请求。
建议:对于已实际交付的借条,用“借到”的表述。
2、并不是所有持“今借到”借条的出借人向法院主张权利都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。如果法院对借款行为存在着合理的怀疑,如大额借款等,则需要对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、出借人是否具有相应的出借能力、借款方式、走款途径等,通过生活经验法则进行审查。即,在大额借款中,出借人往往需要提供银行转账凭证予以佐证借款交付情况。
建议: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交付,并保留相应凭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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